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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能否再起诉


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能否再起诉

一、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能否再起诉

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可以再起诉。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后,当事人所提供的新证据满足是在庭审结束后形成,且可以据此另行起诉的条件时,法院可以新立一个案件进行处理。

当事人因证据不足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的,一般是不能再次就同一事由再次起诉的,但可以进行上诉。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;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

二、刑事案件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怎么处理

1、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,是案件经过公安机构侦查后,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,由公安机构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,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法律规定,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,主要应当查明犯罪事实、情节是否清楚,证据是否确实充分,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,有无遗漏罪行,是否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。

2、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,可能就有两种结果:

(1)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,证据确实、充分,符合起诉条件,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(2)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,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,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

犯罪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,需要补充侦查的。

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之后可以再次起诉,公安机构将刑事案件移交给检察院之后,检察院会进行审查,若是符合起诉的条件,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可以自行侦查补充相关证据,也可以将案子退回公安机构,由该部门补充侦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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