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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婚外情调查: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有哪些

日期:2024-09-09     作者:admin     阅读 38 +


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有哪些

一、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有哪些

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如下:

1、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,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。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

方应给予相当于该生产资料一半价值的补偿。

2、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、种植业等,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、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,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。

3、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,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,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。

4、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,归一方所有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可根据具体情况,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。

5、已登记结婚,但尚未共同生活,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、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具体处理时,应考虑财产来源、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二、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有哪些

离婚时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可以进行分割的。所谓夫妻共同财产,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、应当归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具体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三、离婚时,能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

离婚时,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:

1.双方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2.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3.知识产权的收益;

4.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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